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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争议案例分享(424)—商业及宿舍室内部分是否属于公共区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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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及宿舍室内部分是否属于公共区域的争议


      某产业园工程,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20年2月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项目1栋楼地上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清单分为“1栋楼地上装饰装修工程(非公共区域)”和“1栋楼地上装饰装修工程(公共区域)”两项,后者的项目内容描述为“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楼层的电梯前室及走廊、大堂、商业、……宿舍、……等”。发承包双方对商业和宿舍的室内部分是否属于公共区域发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按字面理解,室内部分是公共开放范畴,故公共区域应包含商业及宿舍等业态的室内范围。承包人认为,公共区域不含商业及宿舍的室内部分。


      三、我站观点
      从清单分项逻辑分析,“公共区域”与“非公共区域”属于互斥分类体系,商业及宿舍的室内专属空间应归属“非公共区域”范畴。若将公共区域包含商业及宿舍其室内部分,则“非公共区域”清单项将缺乏实质内容,即无工程数量,显然违背招标清单分项的编制初衷。此外,结合投标报价行业惯例来看,公共区域通常特指供群体共同使用的空间环境,而商业、宿舍室内空间具有明确的专属属性,二者在使用功能与权属性质上存在本质差异,价格也因此存在差异,故需要区分报价。综上可判定,公共区域项不包含商业、宿舍等业态的室内空间。

(本案例信息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55号文。)


本文转自: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