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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争议案例分享(502)—干挂石材墙面能否计算凹槽侧面积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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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挂石材墙面能否计算凹槽侧面积的争议


某办公楼装修工程,2020年9月签订的专业工程施工合同显示,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履约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塔楼采用干挂石材墙面,31~32层1~3轴×1-C~1-B轴墙面设置三处凹槽,凹槽宽180mm、深100mm。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二条第3款规定“干挂墙身、墙面造型均按设计图示尺寸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发承包双方就清单编号011204001043干挂石材墙面清单工程量是否包含凹槽侧面积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发包人认为,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规定,干挂石材墙面清单工程量应按墙长乘以净高按面积计算,不应计算石材凹槽侧面的工程量。承包人认为,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以下简称“工程量计算规范”)中清单编号为011204001的石材墙面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镶贴表面积(包括凹槽的侧面积)计算干挂石材墙面清单工程量。


三、我站观点

经查询上传资料,招标图纸与施工图纸在争议位置的设计要求一致,未发生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有特别规定,干挂石材墙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墙净长度乘以净高度以面积计算,明显与“工程量计算规范”相关计算规则不一致,承包人响应该工程量计算规则并进行了投标报价,应视为该特别规定已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并构成合同组成部分,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因此,干挂石材墙面工程量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因该规则中的“墙”是指干挂石材所依附的墙体,并非石材墙面,故干挂石材墙面凹槽的侧面工程量不计算,其产生的费用已视为在投标综合单价中考虑。

(本案例素材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111号文。


本文转自: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