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争议案例分享(528)—土体加固工法变更的计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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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体加固工法变更的计价争议
某轨道交通土建工程,2016年10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招标图显示,标段的两个站台区间设置两座联络通道,1#联络通道设计采用三轴搅拌桩土体加固工法、2#联络通道设计采用冻结法土体加固工法,招标文件分别对应1#、2#联络通道工法开列相应的招标清单项目,其中2#联络通道“冻结加固”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合同约定为合价包干。合同专用条款10.4.1变更估价原则约定,对于工程量清单无相同或类似单价的项目,依据《2001年广州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2008)》等,按投标报价人工、材料、施工机具价格水平重新确定综合单价;专用条款12.1合同价格方式约定,合价包干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项目合价不作调整。中标后发包人根据经专家评审的施工图与监理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将1#联络通道三轴搅拌桩土体加固工法变更为冻结法土体加固,1#、2#联络通道设置1个机房分别向两个联络通道供冷。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就1#联络通道土体加固工法变更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由于缺少2#联络通道土体冻结加固的施工方案,无法单独计算1#联络通道变更为冻结法土体加固的费用,应按照批复的施工方案执行《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2018轨交定额”),合并计算1#、2#联络通道土体冻结加固费用,再扣减合同清单内2#联络通道土体冻结加固费用。承包人认为,2#联络通道冻结法土体加固工法未发生变更,且该项目采用合价包干形式计价,合同专用条款12.1已明确约定合价包干项目不作调整,应按原合同清单价款结算;1#联络通道冻结法土体加固为工法变更,应按合同约定重新定价。
三、我站观点
来函资料显示,2#联络通道冻结法土体加固施工工法未发生变更,且该项目为合价包干,依据合同约定应按已中标合价结算。1#联络通道三轴搅拌桩土体加固工法变更为冻结法土体加固工法,由于2#联络通道土体冻结加固清单以“项”为单位报价且为合价包干方式,投标人报价的施工方案存在未必合理、未必与实际方案一致但包干合价不做调整的情形,导致无法从投标方案确定其合理报价;而1#联络通道变更为冻结法土体加固工法也存在未必与投标人所报的2#联络通道土体冻结加固施工方案一致的情形,故无法从招投标相关资料确定1#联络通道土体冻结加固的合理单价,其单价可按变更新增单价确定规则执行。但依据合同专用条款10.4.1约定,2018轨交定额不适用新增单价确定依据。若变更估价条款所列定额没有适用的定额子目,建议依据经专家评审且发包人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结合投标报价水平,对1#联络通道土体冻结加固费用进行重新定价。
(本案例素材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131号文。)
本文转自: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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