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争议案例分享(530)—冻结加固设备台班及其用电量的计算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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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加固设备台班及其用电量的计算争议
某轨道交通土建工程,2016年10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量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招标图显示,标段的两个站台区间设置两座联络通道,1#联络通道设计采用三轴搅拌桩土体加固工法、2#联络通道设计采用冻结法土体加固工法。项目中标后,发包人将1#联络通道三轴搅拌桩土体加固工法变更为冻结法土体加固,1#、2#联络通道设置1个机房分别向两座联络通道供冷。根据批复的专项施工方案,1#联络通道单独冻结20天,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及监理单位确认了实际发生的设备型号、投入台数、耗用台班及实际用电量。现发承包双方对单独冻结期间冻结加固设备台班及其用电量的计量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以下简称“2018机具台班规则”)中冷冻机组的参数计算,1#联络通道单独冻结期间运转1台设备即可满足要求,并结合批复的施工方案的需冷量计算合适的台班和电量。承包人认为,批复的施工方案的设计需冷量只是理论断面处制冷的设计最低值,实际施工需同时考虑施工现场地质、地下水、气温情况、制冷工况差异等因素影响,应按发承包双方及监理单位确认的实际冻结机组运转台班、用电量计量结算。
三、我站观点
本工程1#联络通道单独冻结期间冻结机组台班及其用电量计价,依据合同专用条款10.4.1变更估价原则约定,《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2018)》及其配套的2018机具台班规则不适用。若变更估价条款所列定额没有适用的定额子目,建议按经专家评审且发包人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中的设备型号、台数、技术参数及其计划台班参考发承包、监理单位确定的设备型号、投入台数、耗用台班及实际用电量,合理确定冻结机组台班及其用电量。若实施时地质情况、地下水流速等与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存在差异,导致冻结机组实际台班与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不一致,或者其他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作业工期延长的,承包人再依据有效凭据资料等提出调整台班与增加费用的方案报发包人审核。
(本案例素材来源于粤标定复函〔2025〕131号文。)
本文转自: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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